大广高速任丘南连接线景观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19-02-15 17:29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广高速任丘南连接线景观提升工程 已由 任丘市发展改革局 以 任发改审字[2018]77号文、任交呈【2018】258号文批准建设,并在备案部门备案登记,招标人为任丘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广高速任丘南连接线(106国道-大广高速任丘南收费站)两侧
2.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中注明的日期为准,乔木灌木须在工期内完成种植,地被植物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种植。
2.3招标范围:(1)胜利路以东施工段K1+550-K2+750任丘南连接线北侧:水渠两侧植被护坡及北侧绿化、灌溉给水;(2)胜利路以东施工段K0+000-K1+550,任丘南连接线北侧人行便道外:水渠开挖,水渠两侧植被护坡,堆砌土丘、土丘绿化、水渠北侧绿化、水渠北侧5米宽土路、灌溉给水;(3)胜利路以西施工段K2+800-K3+100(高速桥):水渠两侧植被护坡及水渠两侧绿化等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纸、降水方案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须包含道路绿化施工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具有道路绿化施工的从业经历,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劳动关系为投标人),且具有道路绿化施工的从业经历;
3.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须提供2015、2016及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提供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的完税票据或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
3.7提供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2 月 18 日8时30分至2019年 2 月 22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网络支持电话:0317-3371834拨打。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 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2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现金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3 月 12 日9时30分,地点为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考察
6.1中标公示期间,对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面试,对涉及企业实力、业绩、资金、自有机械设备、财务资料、数据等进行查证,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出借资质的、施工单位人员非本单位人员的、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及其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排序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其他
8.1评标时、价款调整时及结算时使用的招标文件以有关部门备案后的纸质版为准。
8.2招标文件同时包含以下资料:
一、图纸
二、工程量清单
三、降水方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丘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河北君立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任丘市建设东路 地址: 任丘市建设东路南103铺
联系人:张鹏 联系人:齐超
联系电话:0317-2311690拨打 联系电话:0317-2903881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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