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领取须知:
1、 受理通知单原件(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如无法提供受理通知书,需法定代表人带情况说明及以下材料办理取证,说明中应明确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负责);
2、 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3、 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邮寄方式: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邮寄方式: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全套(交件时已交回的除外,新办企业除外)。证书领取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公示,并在公示期间对部分申请人申报的业绩进行了抽查、核查,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本通告中凡业绩核查不属实的许可事项,不批准其该项资质,并自本通告之日起半年内不受理企业此项行政许可申请。
详情请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t.sc.gov.cn。备注:
1、通告前,系统将对申报人员进行比对查验,在申报期间请勿变动相关上报人员,以免影响审查决定;
2、本批次未列入核准通告的企业,尚在业绩核查中。
以上信息来源来自四川建委,详情请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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