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领导下,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推荐活动。
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全省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掀起了法治政府建设高潮。经各市审核把关和择优推荐,共有5个设区市、7个县(市、区)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9个市、县(市、区)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
在各地申报基础上,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标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通过单位评查、实地评查和第三方评查等多种方式,对申报地区和项目进行了评查和赋分。
“浙江普法”今日刊登“网络市场法治监管的杭州实践”“宁波市江北区‘非接触性’执法”“平阳县‘中国最美海岛’助推法治宣传教育新动力”等项目,以供各地借鉴、学习。
第八期
01
网络市场法治监管的杭州实践
①在立法立规上寻求突破,出台多项全国首创的网络交易新规范
出台全国首部网络地方政府规章《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首次确立了行政最小干预等原则, 创新规范了团购、促销、社交等新网络形态;出台全国首部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专项地方政府规章《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最早统一了工商、食药、质监的行政处罚程序和文书;创新电商消费维权、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管理等规则,并被吸纳为国家和省级层面立法,首推七天无理由退货、设立消保基金、先行赔付等制度,被新《消法》、省《消法》实施办法采纳。
▲《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立法发布会②在工作机制上寻求突破,构建全国独一无二的网络交易纠纷调解新渠道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杭州市设立全国唯一的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中心,承担与杭州市辖区内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相关的跨境、跨区域消费维权;开通和解处理效率全国领先的政企合作绿色通道“红旗渠”,在消费者自愿的情况下,将向行政机关的投诉转向网络经营者投诉,通过政企系统间的无缝对接和数据实时交换,实现网购纠纷在线快速分流、平台优先处理;在全国范围内首创网络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在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区网络交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调解团队,设立调解专家库,创设了协议履行、司法确认等调解工作流程。
▲余杭区网络交易纠纷在线调解平台③在执法方式上寻求突破,拓展全国领先的网络交易行政执法新格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杭州市设立全国唯一的网络商品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开展跨区域的网络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检测;建立全国首个“红盾云桥”智能协作项目,打通政企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的远程在线自动比对、抓取、协查、反馈;率先在全国建立最大的网络监管区域协作网,签订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跨区域备忘录,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率先在全国开展互联网执法办案试点,在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监管宝”试点,开发互联网执法办案系统;开展全国范围内成效显著的“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全国率先查处网络“炒信”案件,专案组被省市场监管局授予二等功,《政企合作、线上线下,“全链条”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执法模式》被《人民日报》要闻版报道点赞;坚持发挥行政指导的柔性监管效应,确立“包容审慎、平台主体、协同治理、智慧应用”的治理理念。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网店经营场所并做检查笔录(以上内容可上下滑动浏览)
02
宁波市江北区“非接触性”执法
①严格“三到位”,确保“非接触性”执法标准化
一是培训到位,就“非接触性”执法的具体理念、执法领域、执法区域、执法流程等有关事项组织专门培训,打造了一支业务精、效率高的“非接触性”执法队伍;二是程序到位,制订《江北区非接触性办案指导性意见》《典型案例办理指南》,为“非接触性”办案各个环节和流程提供制度规范;三是执行到位,杜绝选择性执法,对执法过程中作出的处罚决定严格按照期限执行,对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联合法院等部门启动非诉强制执行。
②织密“一张网”,实现“非接触性”执法全覆盖一是数据“云共享”,通过智能灯杆项目、麦客平台建设信息数据库和云共享平台,全面系统采集江北区流动摊贩、临街店铺等执法对象基本信息;二是取证“全链条”,在群众举报、街面巡查等传统模式基础上,借助“智慧城管”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改造,共享全区9194余个高清探头信息;三是装备“硬支撑”,为所有一线执法队员及协管员班组长配备执法记录仪178台,积极推进执法记录仪平台建设,对所有执法过程进行实时录像,有效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
▲执法队员现场采集店铺市容环卫责任制相关情况③拧成“一股绳”,增强“非接触性”执法震慑力
一是法院联动,与法院成立综合执法联络室,执行联络员常驻法院,专人负责非诉执行案件办理制度,借助法院力量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二是公安联动,成立执法保障中队与公安特警大队,实行双重管理,对情节恶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三是住建联动,实现全区在建工地的进出口、塔吊监控数据共享,执法队员在中队监控室,就能实时查看工地内车辆装卸、清运渣土和夜间施工情况;四是市场监管联动,通过麦客平台,实现沿街商户信息共享,发现商户存在轻微的违法行为,可及时电话、短信告知提醒当事人进行整改。
▲执法队员在中队监控室,用视频监控倒查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车辆(以上内容可上下滑动浏览)
03
平阳县“中国最美海岛”助推法治宣传教育新动力
①强化领导,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合力”
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党委领导下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政协支持的部门协同普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政府职能转变、“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为主题,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的新“合力”。2018年,累计举办各类法律咨询242场次,组织法治文艺巡演70多场次,发放普法资料13万多份。
▲平阳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②强化重点,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活力”
开展首个宪法宣传周暨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精心安排了五大板块,十大主题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通过了《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组织新当选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推进公职人员在重大活动中进行宪法宣誓;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聘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进课堂试点活动,推动学校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③强化责任,突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的新“动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普法需求将普法重点成员单位由35个扩充到53个,将重点单位的普法工作职责具体化、项目化,并列入全县绩效考核,营造了各具特色的普法工作氛围;完善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组建“以案释法”讲师团,在电视台、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常态化、规范化开设“以案释法”专题栏目,全年累计在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24期,在报纸专刊刊出4版,在网站、微信发布典型案例30余例。
▲法官上岛普法④强化载体,突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新“潜力”
充分整合全县法治文化阵地资源,逐步建立以海岛、基地、公园、礼堂、广场、长廊等为依托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网络。探索法治阵地集聚化发展,深入推进普法示范带建设。打造一个内容包括“园”“商”“基”“岛”“村”为一体的全县“法宣”阵地示范带,变“盆景”为“风景”,推动全县普法及依法治理整体水平的提高。全县已建成法治文化礼堂250个,法治教育基地4个,法治主题公园5个,法治广场和法治长廊20余个,其中县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鳌江镇宪法公园获评“浙江省首批法治教育示范点”。
▲平阳县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⑤强化基层,突出基层依法治理能力的新“聚力”
创新制定出台《平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片警式”工作法实施方案》及配套业绩考核标准等规章制度,使全县的老百姓足不出户,用手机扫一扫家门口的二维码,就可获得所需的法律知识和援助;以“民主法治村”和“三治融合”示范村的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制定了《平阳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方案,2018年,全县各地实现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100%;通过民主法治村和“三治融合”示范村的创建,以点带面,有效提升了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突出基层依法治理能力的凝聚力,促进了“平安平阳”“法治平阳”建设。
▲平阳县“片警式”工作法,将法律顾问带进百姓家⑥强化创新,突出“南麂法治小岛最佳实践”的新“魅力”
突出“最美海岛”特色实践,全力打造“法治小岛”,按照“深挖区域特色、融合多元文化、充分彰显法治”的原则,投入2000余万元建设南麂法治小岛,突出法治文化与自然风光的有机融合,实现阵地建设全覆盖;突出区域特色,建立“互联网+”法治宣传多元阵地,探索建立法治宣传虚拟阵地,实现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突出“纠纷不出村”“诉讼不离岛”目标,建立矛盾化解多元机制,深入推进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潮浪旅游纠纷”和“勇士渔业纠纷”品牌调解工作室,聚焦旅游、渔事矛盾纠纷化解,设立南麂岛旅游巡回法庭和诉调对接联络站,建设南麂“无讼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纠纷不出村、诉讼不离岛”。
▲南麂法治无诉岛新闻发布会(以上内容可上下滑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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