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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国建设银行网站网址)中国建设银行网站,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3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10月29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1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田国立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3名,格雷姆?惠勒董事委托米歇尔?马德兰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请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二、 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办法(2021年修订)》请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三、 关于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行于2017年12月在境内市场发行600亿元人民币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30,优先股简称:建行优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境内优先股条款的规定,本行制定建行优1股息分配方案如下:

1.计息期间: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

2.最后交易日:2021年12月23日

3.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4日

4.除息日:2021年12月24日

5.股息发放日:2021年12月27日

6.发放对象:截至2021年12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建行优1股东。

7.股息率和发放金额:按照建行优1票面股息率4.75%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75元(含税)。以建行优1发行量6亿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28.50亿元(含税)。

8.扣税情况: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本行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75元。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 关于数据中心新建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选举梁锦松先生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选举梁锦松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

六、 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在北京召开本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行法定代表人田国立和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江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 主要财务数据

1.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1.2非经常性损益

1.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冲销、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他人委托投资的收益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属于本集团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1.3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以上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幅度未超过30%。

2 股东信息

2.1普通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2021年9月30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03,744户,其中A股股东363,702户,H股股东40,042户。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1. 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2021年9月30日本行在册股东情况及股东确认信息统计。上述本行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股份质押、标记、冻结情况未知外,其他上述股份无质押、标记、冻结情况。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 截至2021年9月30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行H股1,611,413,730股和657,296,73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除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其余H股为93,850,825,438股。该股份中也包含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H股。

4. 截至2021年9月30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情况如下: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296,131,000股,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315,282,730股。

5.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H股股份648,993,000股,通过下属子公司中国长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8,303,730股。

2.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2021年9月30日,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为21户,均为境内优先股股东。本行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1. 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上述优先股无表决权恢复情况,无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2. 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经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行拟于2021年12月27日派发境内优先股股息,派息总额共计28.50亿元人民币(含税),票面股息率4.75%。

3 其他重要信息

3.1经营情况简要分析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2021年9月30日,本集团资产总额301,355.5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0,032.97亿元,增长7.12%;负债总额275,873.4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444.41亿元,增长7.16%。

本集团稳步推进住房租赁、普惠金融、金融科技“三大战略”。激活住房要素市场,完善住房租赁生态建设。截至9月末,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覆盖全国96%的地级及以上行政区,为1.5万家企业、3,800万个人房东和租客提供阳光透明的交易平台。本行对公住房租赁业务贷款余额1,162.76亿元。扎实推进“大普惠、新普惠”,本行普惠金融贷款余额1.7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693.91亿元;普惠金融贷款客户184.91万户,较上年末新增15.35万户;涉农贷款余额2.3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116.59亿元,增幅14.99%。持续提升金融科技业务支持能力,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分布式、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基础技术能力建设和运营,打造集团复用、敏捷、协同的技术中台,累计上线81个公共技术服务,全面赋能数字化经营。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84,666.8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792.53亿元,增长10.00%。其中,公司类贷款103,481.56亿元,个人贷款77,747.87亿元,票据贴现2,966.86亿元,应计利息470.56亿元。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2020年绿色融资统计口径,本行绿色贷款余额为1.8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732.08亿元,增长25.78%。

金融投资总额73,821.0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314.52亿元,增长6.21%。

吸收存款225,364.3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214.60亿元,增长9.32%。其中,定期存款105,755.83亿元,活期存款116,313.11亿元;公司存款107,052.44亿元,个人存款115,016.50亿元;应计利息3,295.42亿元。

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划分,不良贷款为2,788.5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1.26亿元。不良贷款率1.51%,较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28.55%,较上年末上升14.96个百分点。

股东权益25,482.0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88.56亿元,增长6.65%。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为25,224.9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76.87亿元,增长6.67%。

2021年9月30日,考虑并行期规则后,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资本充足率为17.2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3.9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3.40%,均满足监管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颁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的公告鼓励金融机构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合同变更、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置存量资产。本集团正在推进存量理财整改各项工作,同时评估并确认了整改安排对财务报表预计负债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本集团将继续认真落实监管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努力实现理财业务的平稳转型、稳健发展。

3.1.2利润表项目分析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实现净利润2,331.73亿元,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2,321.53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2.31%和12.79%。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1.07%,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15%。

利息净收入4,481.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7%。净利差为1.94%,净利息收益率为2.12%,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0.10和0.07个百分点,主要受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产品结构变化和存款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所致。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66.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1%。主要是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理财产品、代理业务等产品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业务及管理费1,313.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5.54亿元。成本收入比较上年同期上升0.75个百分点至22.93%。

减值损失1,432.5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5.07亿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420.4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95%。

所得税费用596.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3.40亿元。所得税实际税率为20.36%。

3.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

2021年7月15日,本行向A股股东派发2020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326元(含税),合计约31.28亿元;2021年8月5日,本行向H股股东派发2020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326元(含税),合计约783.76亿元。

3.3其他重要事项

2021年8月,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8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

4 季度财务报表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续)

本财务报表已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田国立 王江

董事长 副董事长及行长

(法定代表人)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盖章)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续)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续)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5 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本行网址(www.ccb.com)。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www.ccb.com)。

附录 资本及流动性相关信息

1. 资本充足率

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须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和披露资本充足率。在2014年批准本集团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的基础上,2020年4月银保监会批准本集团扩大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对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暴露和公司信用风险暴露资本要求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计量,零售信用风险暴露资本要求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要求采用内部模型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采用标准法计量。依据监管要求,本集团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其他方法并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遵守相关资本底线要求。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资本充足率信息

2. 杠杆率

自2015年一季度起,本集团依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量杠杆率。杠杆率是指一级资本净额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率,商业银行的杠杆率应不低于4%。2021年9月30日,本集团杠杆率为7.96%,满足监管要求。

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量的本集团杠杆率信息

3. 流动性覆盖率

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披露流动性覆盖率的季度日均值。2021年第三季度,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为134.87%,满足监管要求。与2021年第二季度相比,上升0.67个百分点,主要是抵(质)押借贷(包括逆回购和借入证券)增加导致现金净流出量减少所致。

1. 上表中各项数据均为最近一个季度92个自然日数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均按照当期适用的监管要求、定义及会计准则计算。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3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10月29日)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1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王永庆主持,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二、 关于监事会2021年年度履职监督与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提名林鸿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林鸿先生为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为三年,至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林鸿先生的简历如下:

林鸿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自2018年5月起任本行审计部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任中共中国建设银行委员会巡视组组长;2015年3月至2017年5月任本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总行部门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15年3月任本行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纪检监察部副总经理、巡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总行部门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07年3月任本行纪检监察部副总经理;1993年8月至2001年8月历任本行审计部综合处、总行托管中农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本行驻安康扶贫组、本行监察室案件检查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林先生是高级会计师,1988年江西财经学院审计学专业本科毕业,2008年江西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毕业。

林鸿先生通过参加本行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行H股15555股股票。

林鸿先生的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将由应付薪酬、社会保险、其他收入等部分组成。在每年年终后,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拟定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待有关薪酬确定后,本行会予以披露,具体薪酬可参见本行适时发布的年报和有关公告。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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