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三水厂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招标人为娄底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娄发改投【2013】255号、娄发改函【2016】4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娄底市三水厂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2、建设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小碧乡牯牛山
3、建设规模:总设计规模9万m³/d,其中一期建设规模3万m³/d,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建设,包括取水口工程、原水管网、净水厂工程,工程建安工程及设备投资估算约6000万元。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娄底市三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招标,中标单位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的服务工作。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评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7、设计出厂水水质:本项目出厂水水质要求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三、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近3年内(2013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在国内须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日处理规模不小于3万m³/d给水工程设计(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本次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必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3年内(2013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必须有过主持一个以上(含一个)日处理规模不小于3万m³/d给水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经验(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开标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自2015年7月5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拟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整。
2、交纳时间:2016年7月5日09时至2016年7月24日17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17:00时止,在娄底市交易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以上证明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湘中大道娄底市政府旁)。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娄底日报上发布。
十一、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娄底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13873866804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土
联系电话:18673828399 180073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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