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暨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持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8月2日,湟中区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暨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区政府副区长、执法协调小组组长张海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执法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王卫东、市长石建平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工作要求,以及《中共西宁市湟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执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司法局局长张敏丽通报了2023年上半年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部署了下半年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区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就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做了交流发言,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明确了下半年工作思路。
会上,张海杰副区长详细了解了部分执法单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指导性意见。并就做好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推行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厉行法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的根本遵循,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转变理念,切实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领会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在学习贯彻环节上落实一个“透”字、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环节上落实一个“严”字、在行政执法程序环节上落实一个“细”字、在行政执法环节上落实一个“实”字,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领域风清气正。三是加强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确保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全面提升我区整体执法规范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各方面和全过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全力提升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宜居宜业宜游的新湟中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湟中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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